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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項目收購操作指南與實例評析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13032
- 條形碼:9787521613032 ; 978-7-5216-1303-2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房地產項目收購操作指南與實例評析 本書特色
分析、總結:房地產項目收購交易結構與風險解決方案 匯集、梳理:房地產項目收購交易流程與常用法律法規
房地產項目收購操作指南與實例評析 內容簡介
隨著近年來我國對房地產行業宏觀調控力度的加大, 房地產行業的整合和洗牌過程加快, 這也給房地產企業創造了通過并購實現跨越式發展的新機會。如何才能將房地產企業并購的效益極大化? 并購過程中應該重點關注哪些問題? 并購后如何進行有效整合? 本書將為讀者深入解答這些問題。本書介紹了企業戰略并購的操作流程、重點風險及法律問題分析, 并總結了作者多年的操盤并購案例, 并作出詳盡解析, 以及提供了與房地產收購相關的部分規范文件、管理規定等。
房地產項目收購操作指南與實例評析 目錄
**章房地產項目收購概述
**節房地產項目收購形勢
一、調控政策頻繁
二、抱團發展
三、強者恒強
四、市場依然前景廣闊
第二節房地產項目收購方式
一、傳統房地產項目收購方式的新發展
二、新型房地產項目收購方式
第二章房地產項目收購法律盡職調查
**節房地產項目法律盡職調查流程概述
一、盡職調查的定義及目的
二、盡職調查的參與主體
三、盡職調查原則
四、法律盡職調查流程概述
第二節內部調查
一、內部調查概述
二、內部調查方法
三、內部調查內容
四、內部調查技巧
第三節外部調查
一、外部調查概述
二、外部調查方法
三、外部調查主要內容
四、外部調查技巧
第四節法律盡職調查關注的要點
一、資產收購
二、股權收購及合作
三、房地產不良債權收購
第五節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撰寫
一、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撰寫原則
二、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撰寫的體例
第三章房地產項目股權交易型收購
**節股權轉讓
一、直接轉讓
二、間接轉讓
第二節增資收購
一、增資收購模式簡介
二、增資收購模式交易結構
三、增資收購模式主要交易風險及解決方案
四、增資收購模式實例評析
第三節復合型股權交易
一、先投再轉
二、先分再轉
第四節股權交易型收購中的特殊問題
一、明股實債
二、小股操盤
第四章房地產項目資產交易型收購
**節資產收購模式簡介
一、房地產資產收購概述
二、房地產資產收購特點
三、房地產資產收購的適用情形
第二節資產收購模式交易結構
一、資產收購條件
二、資產收購程序
三、資產收購所涉交易稅費
四、資產收購的特殊情形
第三節資產收購模式主要交易風險及解決方案
一、資產收購的法律盡職調查
二、資產收購的主要交易風險及解決方案
第四節資產收購模式實例評析
一、案例簡介
二、項目特點
三、法律盡職調查
四、項目的收購
第五章房地產項目契約型合作
**節聯建式合作
一、聯建式合作模式簡介
二、聯建模式交易結構
三、聯建模式主要交易風險及解決方案
四、聯建模式實例評析
第二節代建管理
一、代建管理模式簡介
二、代建管理模式交易結構
三、代建管理模式主要交易風險及解決方案
四、代建管理模式實例評析
第六章房地產項目不良債權收購
**節不良債權收購模式簡介
一、房地產項目不良債權概述
二、房地產項目不良債權收購
第二節不良債權收購模式交易結構
一、房地產項目不良債權的收購
二、房地產項目不良債權的處置
第三節不良債權收購模式主要交易風險及解決方案
一、房地產項目不良債權的法律盡職調查
二、房地產項目不良債權的主要交易風險及解決方案
第四節不良債權收購模式實例評析
一、某在建工程爛尾項目收購案
二、某困境集團地產項目收購案
三、某經濟適用房項目收購案
第七章房地產項目司法拍賣
**節司法拍賣模式簡介
一、司法拍賣模式概述
二、司法拍賣模式特點
第二節司法拍賣模式交易結構
一、司法拍賣模式的一般流程
二、房地產項目拍賣財產的法律盡職調查
三、影響司法拍賣順利進行的特殊情況
四、在建工程項目司法拍賣
五、司法拍賣優先權問題
第三節司法拍賣模式主要交易風險及解決方案
一、拍賣財產實際價值評估問題
二、競買成功后的資產過戶問題
三、司法拍賣的閑置土地能否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四、拍賣財產為劃撥用地的,需補繳出讓金
五、競拍后的交割問題
六、稅費問題
七、執行回轉問題
第四節司法拍賣模式實例評析
一、案例簡介
二、項目特點
三、法律盡職調查
四、項目收購
第八章房地產項目破產重整
**節破產重整模式簡介
一、房地產項目破產重整概述
二、破產重整項目類型
第二節破產重整模式交易結構
一、重整計劃的形成
二、重整投資人的選任
三、重整投資人的盡職調查
四、重整計劃的執行
第三節破產重整項目的主要交易風險及解決方案
一、重整資金的法律性質
二、合并破產重整完成后關聯企業之間的債務確認與分割
三、未申報債權的繼續清償
四、項目成本的確認
五、土地閑置及相關政府處罰風險
六、用地、建設手續缺失或瑕疵
七、欠繳稅款
八、信用降級影響經營
九、已售物業的糾紛處理
十、項目用地的除權及清理
第四節破產重整模式實例評析
一、案例簡介
二、項目特點
三、重整投資人的盡職調查
四、重整計劃的確定
附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訂)(節選)
(2018年10月26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節選)
(2006年8月27日)
3*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2014修訂)
(2014年2月17日)
4*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四)
(2017年8月25日)
5*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1年4月11日)
6*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節選)
(2009年3月30日)
7*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
(2004年2月10日)
8*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2004年11月4日)
9*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6年8月2日)
10*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2004年11月15日)
11*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2005年12月14日)
12*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節選)
(2008年11月3日)
13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債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5年7月4日)
1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修訂)(節選)
(2008年7月9日)
15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節選)
(2012年1月18日)
16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財產有關稅收問題的復函
(2005年9月12日)
后記
房地產項目收購操作指南與實例評析 節選
第二章 房地產項目收購法律盡職調查 **節 房地產項目法律盡職調查流程概述 房地產項目收購是一個十分專業、復雜的過程,收購方與被收購方的*終目的是在雙方商務條件達成一致的基礎上,確定收購方式,形成書面的協議,并*終順利完成收購。而商務條件達成一致的前提是雙方針對項目所擁有的信息要基本對等,對于被收購方來說,其對項目的信息擁有天然的優勢,因此,對收購方來說,掌握擬收購項目信息就極為重要。收購方獲取擬收購項目信息的途徑也是多種多樣,其中*重要也是*系統的途徑就是盡職調查。 一、盡職調查的定義及目的 (一)房地產項目盡職調查的定義 房地產項目盡職調查是指在房地產項目收購前期,為明確被收購項目的真實情況及存在的風險,由收購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由被收購方提供配合,對擬收購項目進行有針對性的內、外部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并以此作為收購的決策依據和基礎性文件的活動。 (二)房地產項目盡職調查的目的 盡職調查的根本目的是為項目收購提供決策依據和基礎性文件。詳細說來主要有三個具體目的: 1深入了解項目基本情況 在房地產項目收購之前,收購方一般會通過與被收購方、項目介紹方的接觸,獲取擬收購項目的部分基礎資料,以確認項目的真實性并初步明確項目的可行性。同時,收購方也會以獲取的資料為基礎,查詢其他與該項目相關的公開資料,進一步加深對項目的了解。但被收購方在初步接觸階段,并不會提供涉及項目核心內容的資料,一般也不會主動披露項目存在的商業及法律風險;收購方從公開渠道所獲得資料的真實性及時效性都存在比較大的問題,因此僅能作為參考。 而盡職調查卻是以收購方的人員為主體,有針對性并且系統性地對擬收購項目進行調查,可以讓收購方深入了解項目的基本情況,從而為后續的商業決策提供翔實的依據。 2發現項目存在的問題及法律風險 房地產項目存在的問題及法律風險可能對項目后續的收益產生重大影響,而被收購方為了提高項目的報價或規避后續應承擔的責任,一般會傾向于不主動披露甚至隱瞞項目存在的上述問題及風險。盡職調查通過審閱項目資料,經由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審查,可以有效地篩查出項目存在的商業及法律風險,避免收購方后續收益遭受損失或承擔其并不知曉的法律風險。 3確定收購方式 在進行盡職調查之前,根據初期掌握的資料,收購方往往會確定一個意向的收購方式,并在與被收購方溝通后按照該方式確定盡職調查的重點和方向。但在實踐操作中,初期確定的收購方式有可能會隨著盡職調查的深入發生調整、改變,以適應真實的項目情況,*終采取的收購方式與*初的意向收購方式可能存在較大的差別。 二、盡職調查的參與主體 1交易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 房地產項目收購作為涉及巨額資金的商業行為,對收購方與被收購方均會產生重大的影響。對收購方來說,高級管理人員掌握項目的**手資料是作出收購決策的必要前提。對被收購方來說,收購方需要通過系統性的調查對項目進行全面的了解,過程中需要被收購方多個部門進行配合,并且涉及加蓋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等行為。同時對項目較為重要或者機密的材料信息,只有高級管理人員才能夠掌握;因此,調查的參與主體中應有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參與,便于協調盡職調查的順利進行,避免盡職調查遇到不必要的內部溝通障礙。 2收購方的專業人員 房地產項目收購中會涉及規劃、設計、建設、營銷、財務等多方面的材料;在項目收購完成后,收購方的專業人員也有可能會接管或參與相關部門的運作;同時,對上述部門中較為專業的問題及材料,也只有相關方向的專業人員能夠發現其存在的問題。因此,針對不同的項目,應根據其側重點由收購方相關的專業人員參與。 3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 在盡職調查的內容中,法律風險以及財務問題因其獨有的專業性及風險性,收購方一般會委托第三方獨立的律師事務所及會計師事務所參與調查。在實踐當中,因法律問題涉及項目的所有階段,所以盡職調查往往也是以律師事務所作為主導方,推進整個項目盡職調查的開展。 同時,因為內部決策機制的規范,大型的房地產企業一般在作出收購的決策之前,必須要有律師事務所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盡職調查報告作為決策依據。因此,可以看出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是盡職調查中不可或缺的參與主體。
房地產項目收購操作指南與實例評析 作者簡介
周海燕,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全球合伙人,段和段青島辦公室主任,一級律師,全國優秀律師,西南政法大學客座教授、青島市政協委員。擔任中華全國律協法律顧問委員會副主任、山東律協常務理事、青島律協副會長、青島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副會長、山東省政府法律顧問及法律專家庫成員、青島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淄博市仲裁委仲裁員等。 周海燕律師專注于城市運營與發展、境內外投資與并購、企業破產重整、爭議解決與跨境執行等業務領域。業務范圍涉及土地一級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綜合體、旅游、文化、工業、養老地產、房地產并購、房地產境外投資、房地產金融、房地產破產重整及爭議解決等多個領域。執業以來為青島奧運場館建設、機場擴建、海灣大橋建設、董家口港建設、萬達東方影都等眾多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及城中村改造、工業園開發等大型項目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 擔任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房地產案件辦案策略與技巧》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新三板上市律師實務》編委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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