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DD羅翔作品集 法治的細節+圓圈正義(全2冊)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中國思想史十講(上卷)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央地關系中的立法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1345122
- 條形碼:9787301345122 ; 978-7-301-34512-2
- 裝幀:平裝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央地關系中的立法 本書特色
本書為北京大學法學院青年學者俞祺老師在央地關系視角下,對于立法權的分配與保留、地方立法的創制與協調等重要法治課題加以學術研究的力作。全書立足中國實踐,兼采比較法經驗,問題意識鮮明,學理分析扎實,為北大法學文庫再添精品。
中國央地關系的法治化還在進行中,中央與地方立法權限劃分是其中*重要、也是*復雜的課題。本書研究扎根于堅實的經驗和理論基礎,對中國問題進行了一系列富含真知灼見的探索,是從事立法、立法監督、法院審判以及憲法、行政法學研究所必需的案頭書。
——沈巋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本書以中央和地方立法的關系為切入口,探討了國家治理中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該書理論視野宏闊,論證精微,其中既有深刻的規范分析,也有細致的實證梳理,體現了新一代公法學人的志存高遠、腳踏實地的學術品格,是公法領域的又一佳作。
——王錫鋅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俞祺的著作從立法權限透視央地關系,富有洞見。它不但是對行政法學的貢獻,也是對憲法學的貢獻。
——何海波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央與地方在立法權上的適當分工,是現代國家治理理性化的重要層面。俞祺以規范和經驗兩個視角,圍繞“事項上如何劃分”和“競合與沖突如何協調”兩個核心問題,極大推進了我國央地關系中的立法權配置的規范教義形塑。這本書對于我國央地關系的法治化乃至國家治理的現代化目標的實現,都具有重要的學術支撐意義。
——張翔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俞祺老師這部著作以公法學理論為基,以我國央地立法權配置的經驗素材和實證數據為緯,以域外學說與制度為參照,并結合我國政治制度與治理體制的特質,針對縱向法律保留的內涵、地方性事務的界定等理論課題,針對地方立法的領域分布、地方立法的司法適用、地方立法與上位法的關系、地方立法就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的設定等現實問題,首先摹繪出了我國央地立法的真實法律圖景,告訴我們“是什么”;而且給出了諸多頗具解釋力的闡發,告訴我們“為什么”;此外還提出了諸多體系化、層次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改革方略,告訴我們未來“怎么辦”。本書從央地關系視角審視中央和地方立法權的配置機理與規則,具有很強的理論意義與現實意義。
本書是一部以公法學理路系統審視央地立法權配置的學術佳作,本書加厚了立法學研究理論成色,拓展了行政法學研究疆域。書中洞見迭出,如“行山陰道上,千巖競秀,萬壑爭流,令人應接不暇”。同時如何恪守公法學人的底色,動態地研究行政法規范與制度,本書也會給讀者帶來諸多方法論上的啟示。本書為北京大學法學院青年學者俞祺老師在央地關系視角下,對于立法權的分配與保留、地方立法的創制與協調等重要法治課題加以學術研究的力作。全書立足中國實踐,兼采比較法經驗,問題意識鮮明,學理分析扎實,為北大法學文庫再添精品。
中國央地關系的法治化還在進行中,中央與地方立法權限劃分是其中*重要、也是*復雜的課題。本書研究扎根于堅實的經驗和理論基礎,對中國問題進行了一系列富含真知灼見的探索,是從事立法、立法監督、法院審判以及憲法、行政法學研究所必需的案頭書。
——沈巋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本書以中央和地方立法的關系為切入口,探討了國家治理中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該書理論視野宏闊,論證精微,其中既有深刻的規范分析,也有細致的實證梳理,體現了新一代公法學人的志存高遠、腳踏實地的學術品格,是公法領域的又一佳作。
——王錫鋅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俞祺的著作從立法權限透視央地關系,富有洞見。它不但是對行政法學的貢獻,也是對憲法學的貢獻。
——何海波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央與地方在立法權上的適當分工,是現代國家治理理性化的重要層面。俞祺以規范和經驗兩個視角,圍繞“事項上如何劃分”和“競合與沖突如何協調”兩個核心問題,極大推進了我國央地關系中的立法權配置的規范教義形塑。這本書對于我國央地關系的法治化乃至國家治理的現代化目標的實現,都具有重要的學術支撐意義。
——張翔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俞祺老師這部著作以公法學理論為基,以我國央地立法權配置的經驗素材和實證數據為緯,以域外學說與制度為參照,并結合我國政治制度與治理體制的特質,針對縱向法律保留的內涵、地方性事務的界定等理論課題,針對地方立法的領域分布、地方立法的司法適用、地方立法與上位法的關系、地方立法就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的設定等現實問題,首先摹繪出了我國央地立法的真實法律圖景,告訴我們“是什么”;而且給出了諸多頗具解釋力的闡發,告訴我們“為什么”;此外還提出了諸多體系化、層次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改革方略,告訴我們未來“怎么辦”。本書從央地關系視角審視中央和地方立法權的配置機理與規則,具有很強的理論意義與現實意義。
本書是一部以公法學理路系統審視央地立法權配置的學術佳作,本書加厚了立法學研究理論成色,拓展了行政法學研究疆域。書中洞見迭出,如“行山陰道上,千巖競秀,萬壑爭流,令人應接不暇”。同時如何恪守公法學人的底色,動態地研究行政法規范與制度,本書也會給讀者帶來諸多方法論上的啟示。
——宋華琳 南開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央地關系中的立法 內容簡介
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社會現狀存在顯著不同,各地需要解決的具體問題千差萬別。我國《憲法》規定:“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不過長期以來,我國央地權力的分配時常陷入“一放就亂、一收就死”的困局,重要原因是中央和地方制度化的權力結構尚未形成。要降低地方權力空間的模糊性,更好地發揮地方主動性和積極性,須訴諸法治,以法律形式建立相對穩定的權力安排;其中,中央和地方立法權的配置是*為基礎和重要的。 基于上述背景,本書力圖回答的核心問題是,在我國現行憲法和法律的框架下,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立法權應當如何配置。這一問題又可以進一步分為兩個子問題:其一,中央和地方在事務領域上應當如何劃分;其二,中央和地方立法同時調整某一領域時,地方立法應當如何協調其與中央立法規定的關系。 本書**部分“中央和地方立法的領域范圍”試圖回答**個問題。**章通過對央地關系中法律保留制度的討論,重點探討應當由中央立法所保留的事務。第二章在梳理世界各國立法領域劃分實踐的基礎上,研究了地方性立務的范圍。第三章則考察了若干城市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所涉領域,從實踐角度反思我國目前的立法權配置模式。 第二部分“中央立法與地方立法的關系”則針對第二個問題。第四章基于經驗性研究指出,地方立法在司法適用中相對中央立法而言處在被邊緣化的尷尬境地,應通過一系列方式加強地方立法的實效。第五章從數據上分析了地方立法在面對中央立法時,重復、細化和創制等不同的選擇。第六章則從規范上研究了下位法抵觸上位法的標準,指出了邏輯抵觸和非邏輯抵觸的不同判斷方式。 在回答上述兩個問題的基礎之上,本書第三部分還探討了立法權分配領域中的幾個重要問題。第七章和第八章分別研究了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設定權的分配制度,試圖揭示特殊領域立法權配置制度背后的原理。第九章則研究了區域性立法制度的構建,指出了其特殊的中央立法性質。 在對上述各方面問題的討論中,本書既采用經驗的研究視角,也采用規范的研究視角。經驗角度的研究重在揭示目前地方立法運行的現狀,并試圖發掘對規范建構有意義的規律;而規范角度的研究重在建構地方立法權的規范邊界,同時也將部分經驗性的結論納入其中。
央地關系中的立法 目錄
**章 央地關系中的法律保留/003
一、縱向法律保留中的理論與實踐問題/003
二、單一制:縱向法律保留模式的憲制基礎/007
三、縱向法律保留的不同程度/011
四、我國縱向法律保留的規范依據/017
五、縱向法律保留下的立法權配置/025
六、本章小結/030
第二章 立法中的“地方性事務”/031
一、“地方性事務”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功能/031
二、立法權分配的制度實踐/035
三、地方性事務認定的理論框架與原則/043
四、事務性質的分類與地方性事務認定的階梯模式/050
五、本章小結/055
第三章 地方立法和規范性文件領域分布情況:以設區的市為例/057
一、設區的市立法權的邊界問題/057
二、杭州、長沙、蘭州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之領域分布情況及其比較/064
三、溫州、佛山、長沙規范性文件領域分布情況及其比較/078
四、設區的市立法領域的再探討/089
五、本章小結/098
第二部分 中央立法與地方立法的關系
第四章 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誰更受法院青睞/101
一、 架空上位法還是被邊緣化——地方立法適用的總體情況/101
二、 較活躍地方立法的適用情形/104
三、 地方立法被選擇適用的機理/115
四、 如何使地方立法更具實效/126
五、 本章小結/132
第五章 地方立法機關面對中央立法時的選擇:重復、細化還是創制/134
一、立法擴張還是立法重復?/134
二、地方立法與上位法不同關系模式的認定標準/138
三、地方立法與上位法關系的經驗梳理/142
四、保守傾向與地方性需要/156
五、本章小結/161
第六章 下位法抵觸上位法的判斷標準/162
一、抵觸概念存在的問題及本章的討論對象/162
二、規則成分及其不一致的類型/165
三、構成邏輯抵觸的規則成分不一致/169
四、非邏輯抵觸的判斷/175
五、本章小結/181
第三部分 重要領域的立法權分配制度反思
第七章 行政處罰設定權分配制度的重構/185
一、問題的提出/185
二、處罰措施的類型/189
三、行政處罰措施設定權的類型/196
四、類型化基礎上的處罰措施設定權分配/199
五、本章小結/207
第八章 行政許可設定權分配制度的完善/209
一、問題與研究范圍/209
二、作為許可設定權分配基礎的法律保留理論及其模糊性/211
三、對行政許可設定實踐的梳理/214
四、立法實踐對規范理論框架完善的啟示/220
五、本章小結/225
第九章 區域性立法制度的建構/226
一、目前區域合作的表現形式及其功能局限/228
二、有效力的區域合作文件的屬性及其法律空間/232
三、區域合作文件的合理制度模式/237
四、本章小結/240
央地關系中的立法 作者簡介
俞祺
----------------------------
俞祺,1988年生,浙江寧波人,北京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清華大學博士后研究人員,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訪問學者。研究方向: 行政法、憲法、立法法、央地關系。曾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法學家》《法制與社會發展》《法商研究》《中國行政管理》《政治與法律》《華東政法大學學報》《行政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出版專著一部。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課題、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面上一等資助課題、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等項目。曾獲中國立法學研究會2021年年會論文一等獎,北京大學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比賽文科組一等獎等。
- >
莉莉和章魚
- >
伯納黛特,你要去哪(2021新版)
- >
小考拉的故事-套裝共3冊
- >
有舍有得是人生
- >
中國人在烏蘇里邊疆區:歷史與人類學概述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故事新編
- >
我與地壇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