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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銀行概論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4955036
- 條形碼:9787504955036 ; 978-7-5049-5503-6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投資銀行概論 本書特色
《投資銀行概論》是21世紀高職高專金融類系列教材·投資理財子系列之一。
投資銀行概論 內容簡介
《投資銀行概論》根據高職高專的教學要求,介紹了投資銀行的業務性質和特點,投資銀行的基本功能、組織結構和運作模式等基本理論,以及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證券經紀業務與自營業務、基金管理業務、企業并購業務、風險投資業務、項目融資業務、資產證券化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等傳統業務與創新業務。
《投資銀行概論》適用于高職高專財經類相關專業的學生,同時對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相關人員也具有參考價值。
投資銀行概論 目錄
**節 投資銀行的定義
一、投資銀行的含義
二、投資銀行的本質
三、投資銀行的行業特征
第二節 投資銀行的基本功能
一、引導證券市場發展
二、提高公司經營業績
三、推動產業結構升級
四、促進國民經濟增長
第三節 投資銀行的起源與發展
一、早期的投資銀行
二、近代投資銀行的發展
三、投資銀行的發展趨勢
第四節 投資銀行的業務
一、投資銀行的基本業務類型
二、投資銀行業務的性質
三、投資銀行在從事各項業務時所扮演的角色
第二章 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
**節 投資銀行的組織形態
一、合伙制投資銀行
二、混合公司制投資銀行
三、現代公司制
第二節 投資銀行的機構設置
一、投資銀行決策管理層
二、投資銀行業務部門
第三節 投資銀行的業務模式
一、總部集中模式
二、地域分工模式
三、行業分工模式
四、業務分工模式
五、職能分工模式
六、復合模式
第三章 證券發行與承銷
**節 證券發行概述
一、證券及有價證券概述
二、證券發行的概念及特點
第二節 證券承銷概述
一、證券承銷的類型
二、承銷程序
三、承銷風險
四、承銷收益
五、承銷監管
第三節 股票的發行與承銷
一、選擇發行人及主承銷商
二、組建ipo小組
三、盡職調查與資料準備
四、研究階段
五、擬訂發行方案與編制招股說明書
六、巡回推介
七、確定發行價格
八、發行時機的選擇
九、組建承銷團與確定承銷費用
第四節 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一、確定債券發行條件
二、協助債券發行申請
三、協助和監督債券發行人信息披露
四、承銷債券
五、債券的信用評級
第四章 證券經紀業務與自營業務
**節 經紀業務
一、經紀業務的含義
二、經紀業務的程序
三、經紀業務的原則
四、信用經紀業務
第二節 自營業務概述
一、開展自營業務的條件
二、自營業務的兩種形式
三、自營業務的特點
四、自營業務的原則
第三節 做市商業務
一、做市商業務的含義
二、做市商制度的優缺點
三、做市商制度的類型及職責
四、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開展做市業務的目的
第四節 自營交易業務
一、自營交易業務的概念
二、自營投資原則
三、自營交易策略
第五章 基金管理業務
**節 投資基金概述
一、投資基金的概念
二、投資基金的特征
三、投資基金的產生與發展
第二節 投資基金的分類
一、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二、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
三、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和衍生證券投資基金
四、成長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平衡型基金
五、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
六、其他特殊形式的基金
第三節 投資基金當事人及其關系
一、基金持有人
二、基金管理人
三、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服務機構
五、基金當事人各方關系
第四節 投資基金的發起與設立
一、基金發起設立的條件
二、設立基金的程序
第五節 投資基金的運作與管理
一、投資基金的發行與認購
二、基金的交易、申購和贖回及相關費用
三、基金的投資管理
第六章 企業并購業務
**節 企業并購的概念、動因
一、資產重組與企業并購
二、資產重組的分類
三、企業并購的動因
第二節 企業并購的發展
一、**次企業并購浪潮
二、第二次企業并購浪潮
三、第三次企業并購浪潮
……
第七章 風險投資業務
第八章 項目融資業務
第九章 資產證券化業務
第十章 資產管理業務
第十一章 金融衍生工具與風險管理
第十二章 投資銀行的內部控制與外部監管
參考文獻
投資銀行概論 節選
《投資銀行概論》根據高職高專的教學要求,介紹了投資銀行的業務性質和特點,投資銀行的基本功能、組織結構和運作模式等基本理論,以及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證券經紀業務與自營業務、基金管理業務、企業并購業務、風險投資業務、項目融資業務、資產證券化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等傳統業務與創新業務!锻顿Y銀行概論》適用于高職高專財經類相關專業的學生,同時對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相關人員也具有參考價值。
投資銀行概論 相關資料
插圖:通過表3-1可以看出發行規模越大,毛利差額的百分比就相對小些,這是因為規模小的發行公司往往不穩定,風險較大,同時還因為承銷中的一些固定成本不因承銷金額的下降而下降;對于相同發行規模的不同證券,其承銷的收費標準也是不同的,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0)的承銷費用高于再次發行普通股的費用是因為IPO的風險高于再次發行普通股的風險。表3-1中列出的是A級10年期的公司債券,在美國,幾乎所有在公開市場發行的債券都要經過標準普爾公司和穆迪投資者公司的資信評估,信用等級越高,其毛利差額越小。獲得公開發行的債券一般是投資級別的一種,即債券評級在BBB級(S&P)以上的債券。五、承銷監管(一)對發行人的監管世界各國都對發行證券的條件、標準、程序等采取一套嚴格的管理規則,證券發行必須在法律、法規許可的條件下進行,從國際通行的做法來看,證券發行采取注冊制和核準制兩種制度。如德國民法規定,財政部在核準發行債券時應衡量發行人的還本能力;比利時、法國、盧森堡等國法律規定,政府可以勸告有疑問的證券停止發行;日本的證券募集或銷售,需向大藏省大臣申報,報告書備置于大藏省內,供大眾閱覽。我國規定公開發行的證券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條件,并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或審批,未經核準或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公開發行證券;同時規定發起人必須符合法定人數(5人以上,國有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于5人,但應采取募集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發售股票);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募集的股本最低為1000萬元;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全部股份的20%等。從中可以看出,我國采取的是核準制并配之以發行審核制度和保薦人制度。(二)對投資銀行的監管投資銀行不得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招攬證券承銷業務,這是各國對投資銀行承銷業務的普遍約束,不正當競爭影響證券承銷機構的健康發展,許多投資銀行不是提高服務質量,而是靠公關取勝,影響投資銀行業的形象,甚至造成巨大損失。因此,在承銷業務中應加強自律,強化內部管理,努力提高服務質量,以取得客戶的信賴。
投資銀行概論 作者簡介
董雪梅,女,1967年2月生人,經濟學碩士,教授,黑龍江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F任教于哈爾濱金融學院,同時受聘為黑龍江省證券業協會、黑龍江省銀行業協會培訓師。多次榮獲優秀教學成果獎,主講的主干課程“證券理論與實務”,2008年被評為黑龍江省“精品課程”。近年來公開發表教改論文3篇、獨著專業論文18篇;主持結項課題4項,參與結項課題3項,其中主持完成的課題“高職教育投資專業、保險專業案例庫建設的應用性研究”,在黑龍江省首屆教改課題成果評審會上被評為優秀教育科研成果一等獎。主編教材2部,副主編教材2部,參編教材3部,參編著作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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