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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神學-牛津通識讀本 版權信息
- ISBN:9787544732871
- 條形碼:9787544732871 ; 978-7-5447-3287-1
- 裝幀:一般純質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基督教神學-牛津通識讀本 本書特色
直面當代神學核心問題,探索神學寶庫。劍橋大學神學欽定講座教授戴維?福特著,著名宗教學者、中國人民大學宗教學系教授何光滬作序推薦。
基督教神學-牛津通識讀本 內容簡介
不論是對宗教信徒還是非信徒,本書都為他們提供了對當代神學核心問題的公允概述。戴維?福特提問式的敘述方式引導讀者去思考作為宗教信仰之基礎的那些原則:拯救在世界幾大宗教中的核心地位,古代、現代以及后現代背景下的上帝觀念,祈禱與敬神活動對神學提出的挑戰,罪與惡的問題,等等。作者還探究了神學中體驗、認識和智慧的本質,以及今人解讀神學文本的恰當方式。
基督教神學-牛津通識讀本 目錄
**部分 對該領域的描述
1 導言:巨變中的神學與宗教
2 神學與宗教研究:該領域的形成
第二部分 神學探索
3 思考上帝
4 上帝面前的生活:崇拜與倫理
5 面對邪惡
6 耶穌基督
7 拯救——范圍及強度
第三部分 技巧、學科與方法
8 從過往到當下:文本與歷史
9 體驗、認識與智慧
第四部分 前景展望
10 面向第三個千年的神學
索引
英文原文
基督教神學-牛津通識讀本 節選
第四章 上帝面前的生活:崇拜與倫理 生而為人究竟意味著什么?本章將介紹對這一問題的神學思考。崇拜這種現象可以被視做人類生存的核心動力,本章以此開篇,隨之進入對崇拜問題的神學討論,又繼之以對上帝和崇拜何以與倫理相關聯的思考。*后,將理解人類的若干啟示匯集于章末。 崇拜現象 定義崇拜以觀察身處崇拜中的人與社群,這是可能的。保羅?蒂利希有言曰“終極關懷”,意在使崇拜潛在地普適于蕓蕓眾生。埃米爾?涂爾干說到過“促使社會有序運行的沖動”,這些沖動可被視做終極關懷的一種社會形式,它整體支配著一個個群體中的人。崇拜可被定義為個體或群體滿足其終極關懷的行為。被一種強大的整合性、強制性的關懷或欲望所支配,這就像是一神論——對一個神的崇拜。讓自己的終極關懷散布各處,則像是多神論——對多個神的崇拜。 以上述關切、沖動和義務來描述自我及自我所在的群體,這并不困難。生活中每個重要領域都有那么一個方面,你并不是出于個人選擇才經歷這個方面(盡管在與其發生關聯時你或許有不少選擇可作),但它卻決定了你的行為。 想想金錢以及經濟價值和經濟活動的整個領域吧。這些都無計可避,且都具備主導個人、群體乃至整個國家及全球網絡的能力。大量的精力和才智都不同形式地集中在為經濟服務上了。如果這種情形在你生命中的重要性超過了其他的一切,那么,從崇拜形式的廣義上講,正如那句諺語所說,這就是“你的宗教”。或者,以我在**章用到的詞來形容,這就是一種“洪流”,一種挾裹了你整個生命的終極實在。 針對生活的其他基本方面,或許也可以提出相似的看法。你可能會被對自己的家人、自己的種族、自己的性別或者自己的國家的獻身精神和責任感所支配,這種責任感和獻身精神變得具有終極性。或者,你也可能想要在各種法律體系、社會以及國際社會當中伸張正義,被這種需要所支配。又或者,你*大的欲望可能就是享樂和自我實現,以至于為之心醉神迷,無法自拔。 如果,就像上一章所說的那樣,受崇拜者即神明,那么崇拜的這種寬泛概念便指向了一個多神的世界,也即許多終極關切和欲望的對象,但在一般意義上,絕不可能所有那些對象都是“宗教性的”。這樣一來,各種宗教便可被看成是崇拜的各種傳統,其任務,正如尼古拉斯?拉施所言,在于迫使人們戒除那些主宰、虛耗和扭曲他們生活的、不夠格的終極關切、神或偶像,通過與這些傳統的成員、機構、實踐和信念的緊密結合來重新定位并激發他們的欲望。 崇拜這一有趣的現象看來形式多樣,既可以是宗教性質的,也可以是非宗教性質的。它不但與希臘宗教、萬物有靈論、基督教以及伊斯蘭教,也與法西斯主義、資本主義和“戴安娜”現象有關聯。但是,就這樣泛泛地看待崇拜實際上困難重重。主要問題是,這會給人們留下一種印象,即通過某種所謂終極關切或欲望的普世的、不變的特征,人類就可以被理解。想要俯瞰人神關系,一覽全貌,上一章針對這種企圖已經作出了批評。作為發軔之舉,這種嘗試也算有益,但是,神學思考越是深入,就越是需要認識到所涉及到的“神”的性質至關重要。沒有準備好就神的某個特定概念進行思考的神學,只能使自己陷入一種不堪境地,即羅列和描述種種選擇對象而永不觸及真理和實踐的各項議題。知曉種種重要的選擇對象確乎重要,但每個選擇對象都自有其整套的意義的世界,蘊藏在世世代代的崇拜、爭論和日常生活之中。不同選擇間的對話固然必要,但正如上章所言,本書這樣的簡短導論優先考慮的只能是深入地至少就其中之一進行討論。因此,基于以上對三位一體上帝的討論,且讓我們就對那位神的崇拜現象作一番神學思考吧。 第五章 面對邪惡 對于上兩章所著重討論的那位上帝來說,邪惡堪稱*為關鍵的問題。對于千百年來無數的人而言,邪惡在崇信及信仰上帝方面都是行與思的*大障礙。面對如此眾多的痛苦、腐化和邪惡,一位創造并維持著這個世界的慈愛的上帝仍義無反顧地為了一切受造者在世界歷史中保持著積極的態度,這在道德上不僅讓人難以置信,甚至讓人覺得荒謬。 有邪惡問題的不單是上帝的信仰者:這是任何哲學體系或世界觀的基本議題。針對邪惡的“應對之策”,如果摒除善盡職守的上帝,則又會面臨其他問題。比如,如果那種解決方案只是將邪惡視做沒有上帝的宇宙中凌亂不堪、隨機演進的自然結果,那么隨之而來的,既有能怎么應對或者該怎么應對這種結果的疑問,也有整個過程的無意義性所引發的問題。毫無漏洞的應對邪惡之策并不存在——是否應該將邪惡看成是憑借理智就能得出解決之道的問題?甚至連這一點都尚且存疑。解決邪惡問題的嘗試不就是輕視邪惡嗎?這理所當然首先是一個需要實際回應的實際問題嗎?然而,多數實際回應是需要思索和理智的,停止對邪惡的思考也不是什么解決問題的辦法。本章將探究思考邪惡問題的各種途徑,同時也會辨別,如果對這個實際中*緊迫的問題思之不得法,將會引發哪些可怕的危險。 個人邪惡、結構性邪惡、自然邪惡 生活中的大多數領域都不可避免地存在邪惡的問題。名曰“道德邪惡”或“人的邪惡”或“罪惡”的東西觸及人類活動的方方面面。人們罔顧正義、心懷惡意、殘酷無情,會作出撒謊、欺騙、謀殺、背叛等種種惡行。隨便哪種關系和活動都可能被扭曲或腐化。自然世界會遭受污染、破壞甚或毀滅。邪惡可以深藏于友誼、婚姻、家庭生活的*深處,其影響可以年復一年不斷積累。它根本不必顯而易見:它自可深藏不露,令人難以捉摸。 人類邪惡所引發的一些*頑固的困境,總是時不時地在法庭上演。當然,某個社會認為不合乎道德準則的事情并非全都是違法的(很多情況下撒謊、惡意、殘酷、背叛都算不得有悖法律),所有的法律也并不都關乎道德上的是非對錯(許多交通或商業立法即屬此類),但是我們日復一日地聽到一些法律案件,其中,如何理解邪惡這一經典議題被時時提起。總而言之,這其中還是有自由和責任的問題。被告真的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嗎?是否存在一些因素,如精神疾患、遭受恐嚇或不良撫養及虐待的經歷,能支持減責的請求?或者是否應該有“有罪但有精神疾患”這樣的判決? 這類問題成了我們文明中一些*強大的勢力爭相角逐的戰場。現代西方在自由和責任的問題上已經發生了深層次的分裂。一方面,它捍衛了各種形式的人類自由——人權、性自由、政治自由、諸多領域的自由選擇權。另一方面,許多極為睿智的西方社會成員相信人根本就是不自由的,他們不遺余力地想要表明,我們只不過是基因、無意識的驅動力、教育、經濟壓力或者其他形式的調適的產物。換句話說,一些人肯定人的自由、尊嚴、權利、理性和責任,另外一些人依據自然和人文學科提出了各種各樣關于人性的“還原論”解釋,二者之間關系緊張,存在沖突。 這些分歧深深植根于神學。在法律上應承擔責任的負責任的個體這一概念,本身是因為基督教和羅馬帝國法律的融合而形成的。奧古斯丁影響尤大,上述緊張關系在其有關自由的思想中可得一見。一方面,他不想讓上帝為邪惡負責,因此按他所說,人類的罪惡(以及由此罪惡引出的其他邪惡)是因為人類的自由在亞當身上就走了樣,其根據是他對《創世記》第三章人的墮落那則圣經故事的解讀。另一方面,他認識到,人類的動力已經極端敗壞,而作為人類一分子的這種影響無所不在,因此對于罪惡與邪惡我們無計可避。通過這一切,他想說明上帝掌控萬事萬物,而人們只能借著上帝的恩典從善。這造成了一個巨大的問題:人類是如何自由的?其自由又如何與上帝的自由相聯系?顯然,回答這類問題的方式極大地影響了對罪惡的理解方式,以及法律體系和其他制度對責任和義務等問題的處理。 但是如果法律體系本身就是腐化的,又當如何?如果所制定的法律非人地對待數量龐大的人,如納粹反猶太人及其他人的法律,該怎么辦?如果婦女、黑人或者同性戀者在法律或整個體系運行的過程中遭受歧視,又該怎么辦?這又是何種類型的邪惡?社會科學對社會和機構的描述有一個特色,即它會表明每種社會或機構如何各有其自身的“文化”,體現著一定的觀念、價值、規范以及對現實性質的判斷。這些往往都沒有明示——實際的情形通常是,其中*基本的那些東西被視為原本就該如此。自然科學家通常不會明確說明其全球網絡中極為強硬的倫理規范——實際上他們往往不把自己作為道德群體的一部分去反思。各政治黨派通常不會就人類生活何以值得重視這個問題去爭辯,律師們同樣也不會去問,以法律為依據來解決各種爭端是否合宜。不過,就事關整個社會或機構的架構這樣的事情,還是可以提出一些根本性問題。再者,邪惡也可以以這類架構運行的方式得以識別。資本主義的動因會不會如此地扭曲和破壞人類的福祉,以至于整個經濟體系都應被徹底改變?不甚完美的倫理和政治責任要不要體現在科學界正常的運作方式之中,以便其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為大量生態破壞和現代戰爭造成的死亡與苦難承擔罪責?宗教團體難道就是敗壞人類生活的罪魁禍首,引人陷入有可能毀滅世界的狂熱和敵意? 用神學的話來講,我們就這樣開啟了“結構性罪惡”的領域。種種結構的動因妨礙著人類的繁榮,而人們發現自己正是那些結構的一部分。個人無法為由之而來的罪惡直接負責,但卻以復雜的方式被牽連其中。尤其在現代,人類已經集體性地對無人能夠控制的種種一發不可收拾的力量負有責任:政治體制和革命、軍事集團和戰爭、股票市場和破產、勢不可當的技術、難以預料也無法阻止的塑造各種文化的信息體系和媒體。但是,該讓誰去負此責任呢?責難“體制”又有什么意義?其實責難一說本就不妥,可是,要我們在論及那些由人類創造的、既能產生如此的善又能產生如此的惡的事物時放棄使用道德語言,我們自然心不甘情不愿。有時用到的神學語言的一種形式是談論惡魔或“權天使和能天使”的語言。這用到了基督教及其他宗教用以指代超越人類個體的邪惡的術語,它能支配每一個個體和整個群體或國家,并且似乎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對人類的控制和理性毫不理會。但是,考慮到上帝對這個世界負責,同時正是在這個世界中這些可怕的動因橫加滋長,難道不應該認為上帝要對這一切的邪惡負責嗎? 除了自人類意愿以及人為設計的體系和結構而生的邪惡之外,還存在有時被稱為“自然邪惡”的東西,意指疾病、自然災害及其他有害力量造成的病痛、苦難和死亡。是上帝創造世界時有意讓此類事情發生的嗎?面對種種邪惡,我們還能否想象出任何形式的上帝與世界的互動,在這個世界中一位既仁慈又強大的上帝既是造物主又是維護者? 對上帝的責難或許會與日俱增,但種種指責無外乎抗議的吶喊,想使上帝背負終極責任,為一個有著駭人邪惡的世界負責。
基督教神學-牛津通識讀本 作者簡介
戴維?福特 劍橋大學神學欽定講座教授。已出版作品包括《〈歡呼頌〉:贊頌的神學》(與丹尼爾?哈迪合著)、《〈哥林多后書〉中的意義與真實》(與弗朗西斯?揚合著)、《當代神學家:20世紀基督教神學導論》(編)、《生命的形態》、《自我與拯救:接受轉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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