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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說匯纂:第十三卷:要求歸還物的訴訟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2055952
- 條形碼:9787562055952 ; 978-7-5620-5595-2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學說匯纂:第十三卷:要求歸還物的訴訟 本書特色
《學說匯纂:要求歸還物的訴訟(第十三卷)》是《學說匯纂》第三部分《物》(人們可期待通過訴訟要求)還特定物;請求返還之訴)之延續。在某種意義上,首先延續的是關于請求返還之訴的論述,隨后論及使用借貸和質押。
學說匯纂:第十三卷:要求歸還物的訴訟 內容簡介
《學說匯纂:要求歸還物的訴訟(第十三卷)》是《學說匯纂》第三部分《物》(人們可期待通過訴訟要求)還特定物;請求返還之訴)之延續。在某種意義上,首先延續的是關于請求返還之訴的論述,隨后論及使用借貸和質押。
學說匯纂:第十三卷:要求歸還物的訴訟 目錄
笫二章 依據法律的請求返還之訴
第三章 請求返還小麥之訴
笫四章 關于應在特定地方給付的物
笫五章 關于在確定期限清償的錢款債務
笫六章 出借人之訴和借用人之訴
笫七章 出質人之訴和質權人之訴
學說匯纂:第十三卷:要求歸還物的訴訟 節選
《學說匯纂:要求歸還物的訴訟(第十三卷)》: D.13.7.24.3 出質人之訴須考慮:債權人是否惡用了質物,是否損傷了奴隸。必須指出:債權人顯然不能因此等劣行——懲罰、捆綁【奴隸】、將之帶至長官或總督前——而受出質人之訴的束縛。但是,若強迫女奴賣淫或從事其他不道德之行為,則以該女奴為標的的質押關系立即消滅。 D.13.7.25烏爾比安:《告示評注》第31卷 債權人訓練諸多出質奴隸的某項技藝,【此等奴隸】如今掌握了該項技藝或【訓練】出于債務人之意愿,則賦予質權人之訴;若不符合上述條件,但此項技藝是必需的,【仍舊】賦予質權人之訴;然而,這并不意味著債務人被強制放棄奴隸【所有權】以補償【訓練】費用。實際上,需對故意和過失負責的【規則】不足以正當化【如下事實】:債權人疏于【管理】質物。同樣,不能使質物處于此等情境:重獲質物成為債務人的繁重負擔。這如同【如下情形】:你從某人處獲得質物,即一塊大牧場,而該人【目前】有能力(雖然很費力)贖回該牧場,更不用說,他有能力耕耘之;而你曾如此出色地打理該牧場,使得其價值大幅上升。另外,我【被迫】尋求其他借款【以償還費用】,或我被迫出賣我想重獲的【質物】,或迫于實際困境而將質物留于你,這都是不公平的。總之,此等情形需交由法官評價,法官不能僅僅聽取債務人關于【債權人支出費用】難以【證明的一面之詞】,也不能僅僅聽取債權人關于【要求清償費用】的繁重負擔【的一面之詞】。 D.13.7.26pr 烏爾比安:《論斷集》第3卷 出于某些原因,執法官可授予他人占有質物以設立質押,這不應覺得驚奇,因為我們的皇帝【安東尼·卡拉卡拉】和其父親【賽第米·塞維魯皇帝】很多次在敕答里規定:也可通過遺囑設立質押。 ……
學說匯纂:第十三卷:要求歸還物的訴訟 作者簡介
張長綿,男,1982年出生,浙江永嘉人。2004年在寧波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2007年在華東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2014年至今在華東政法大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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